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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维权:克丽缇娜美容馆预付卡剩余三万,退款难题引关注
投诉:“克丽缇娜”换人,预存美容卡不能继续用
据刘莹介绍,2017年4月在哈市道外区开原街上的“克丽缇娜”花了近4000元办理美容卡,项目没怎么做,今年4月的时候突然接到通知,说是存在店里的美容产品马上过期让抓紧来店里使用。此后去店里做了两次项目,5月份突然被告知原有美容卡不能继续使用了。
新老板称,原店主未和自己交接客户的预存项目及款项,要找以前的老板退钱。美容卡里还剩近2000元。刘莹给原老板打电话,却被告知不管这事,并称美容院已经转让了,有事找新老板。“两个老板我都找了好几次,可都说是对方的责任,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”
消费者段女士是“克丽缇娜”的老客户,2016年6月
存了近6万元,现在还剩35000多元的项目没有消费。得知原有美容卡不让用后,段女士也曾找到原老板,可是对方称店已经出兑,不管这事,而且双方有纠纷,正在打官司,等官司结束后再说。
新老板:店员提醒才知有29万陈欠
18日上午,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,记者来到开原街副10-2号的“克丽缇娜”美容馆,但大门紧锁。门口的牌匾上有“克丽缇娜”、“专业美妍护肤·加盟120650”字样。
19日,记者辗转电话联系到了新老板徐女士并与其在美容店见面。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,徐女士表示“兑店兑的太糟心,我也掉坑里了”。
据其介绍,她原来是“克丽缇娜”的顾客,今年3月份听说原店主正在出兑店面,觉得地点不错,于是打算兑下来自己经营。经过和原老板刘女士协商,最后以15万元接手。徐女士当时着急去外地,于是双方就简单签了个合同。
记者从徐女士提供的店面转让协议复印件上看到,兑店费里包含4月5日到8月1日的房费,屋内所有能搬走的设备及物品,还有2万元进货价的克丽缇娜货品。此外,刘女士需要配合徐女士公司以及营业执照的更名,还需要将所有陈欠清空,包括人员工资费、顾客陈欠费等。此协议上还手写了一条补充内容“一万元以内由徐女士承担”。
徐女士表示,之所以补一条手写的约定,是因为刘女士称一些顾客有项目没做完,金额不会超过1万元,所以才同意加上的。“要知道美容院有这么多欠款,我说什么都不会接手的。”
19日,记者电话联系了曾在“克丽缇娜”工作的美容师。据其介绍,4月5日新旧老板在店里签合同,原老板当时未告诉员工店已经转让了,只是说来了新股东,为了让店
发展的更好。签完合同,新老板徐女士就去外地了,美容店正常
经营。十多天以后,徐女士从外地回来,员工们看了协议才得知美容店换老板了。
该美容师介绍说,大概过了一个月,她无意间询问新老板兑店时是否清点过客户档案。徐女士这才领着美容师点算所有档案,最后发现有29万元的顾客余留美容项目。
“代理权转让”也成泡影
“在签店面转让合同前,刘女士对我保证除了配合营业执照的更名外,还能找‘克丽缇娜’的督导老师,帮忙将品牌代理权更名到我的名下。可是看到这个合同才发现自己被骗
了,因为‘克丽缇娜’公司根本不允许
加盟商私下转让品牌代
理权的行为。”徐女士表
示,自己是在清点货物跟客户档案时,无意间发现这份原老板与“克丽缇娜”公司签的合同。
记者在这份名为《克丽缇娜特许经营合同实施细则(2016版)》的合同上看到,第十七条明确写着,
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擅自
向第三方出让、转让、许可“克丽缇娜”商标权利及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擅自结束营业。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加盟合作关系,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,并没收全部保证金。如因乙方擅自转店、关店且未退还消费者卡金余额导致消费纠纷的,甲方有权将乙方的预付货款、未发奖金、保证金先行赔偿消费者,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代表消费者向乙方追偿,乙方法定代表人股东、负责人与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”
这份签订时间为2016年8月21日的合同上,甲方“克丽缇娜(中国)贸易有限公司”与乙方“哈尔滨市道外区荣辉上城美容会所”处均盖有双方企业公章,并有相关人签名。
除了2016年的“特许经营合同”,记者还看到了2017年刘女士与克丽缇娜公司签订的“特许经营合同”,合同中也明确有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擅自向第三方出让、转让,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”的条款。而2018年双方的合同则约定了刘女士的“特许经营权”延续至2018年8月31日。
原店主:兑店时都已经说好了
19日下午,记者电话联系了“克丽缇娜”原来的老板刘女士,她表示,兑店一般都是要兑一些顾客过去的,不然也不会形成兑店这两个字。而且不论兑什么店,原店主也不可能把顾客带走。由于兑店的时候确实因为合同写的不明白,双方产生一些矛盾。这事后来法院判决徐女士败诉了,但是不给顾客服务。
刘女士称“兑店时已经都说好了”,双方纠纷这段期间一直在配合徐女士,如果徐女士觉得吃亏,可以
做些赔偿给她。但是徐女士要5万元,当时她给了我15
万,其中6万是房费,兑店费只有9万元。刘女士表示,不想让买卖双方的矛盾影响顾客,因此现在能做的就是帮找到她的顾客安排到其他的美容院。
在徐女士提供的自己与刘女士民事纠纷的一份法院判决中,法院只是驳回了徐女士提出的“解决转让协议”与“返还兑店款15万元”的诉讼请求,而对于双方争执的29万元“客户留存款”一事,法院判决中并未涉及。徐女士表示,虽然一审败诉了,但会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,“现在已经提起了上诉,这官司我会打到底。”
此外,在国家工商查询系统中查询“哈尔滨市道外区荣辉上城美容会所”,显示的企业法人仍然是刘女士。“接手时谈好了她配合企业更名,但一直拖到现在也办不下来。”徐女士无奈地说。
用户评论
真是太气人了!说好的项目就那么多部位了,结果还追加费用,最后连毛都没少掉,反而欠人家三万多。这也太可恶了吧!消费者权益得有人维护,谁来告诉大家怎么投诉这些美容机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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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么夸张啊?感觉像是在编故事似的,几万人?我个人觉得还是要注意甄别信息的真伪,不能因为一张图就相信别人所有的话。有些事情要理性思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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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情况真的太常见了,很多美容院都是套路满满的,忽悠人花大价钱做的项目效果不佳之后再推销其他的附加服务。建议大家做功课,选择正规口碑好的机构,切勿轻信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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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克丽缇娜”是这家门店的名字吧?我记得以前看过他们家的广告,说的是高端品牌,好像挺有名的啊!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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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万多啊!这可是普通人花费几年的时间才能攒下的辛苦钱,就这样白白的损失了。让人很难接受!希望这位受害者能够早日解决问题,拿到自己的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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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觉这个投诉应该先去了解一下这家美容院的情况,看一下他们是否有经营许可证、是否做过其他客户的项目等等。这些信息都可以在网络上查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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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!遇到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头疼!建议大家在选择任何美容机构的时候,最好先仔细查看他们的资质和荣誉证书,并了解一下相关的消费评价报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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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觉很多人都喜欢去这些网红店体验新风格和潮流产品,但往往忽视了安全性和服务质量! 希望这类事件能起到警示作用,让我们谨慎选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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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新闻太真实了,以前也听过类似的案例,消费者得不到应有的权益保障!这种情况下真的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力度,维护消费者的利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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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万多块钱可是很大一部分资金啊,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,真的是得不偿失! 希望能够重视客户投诉,提高服务质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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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克丽缇娜”这个品牌以前听说过,很多时候宣传的都是高大上的形象,没想到背后竟然有这样的不靠谱的情况!这真是太让人失望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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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,当时选择的一家美容院承诺效果很显著,结果做了之后根本没有达到预期,反而感觉变得更糟了。后来才知道很多时候他们的宣传都是虚假夸大的,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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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来确实存在一些“克丽缇娜”这样的美容机构,利用消费者对美的追求赚取暴利,手段真的太卑劣了!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个问题,出台更严格的限制,保护消费者的权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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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叹气)做个爱美手术本来是件好事,结果变成一场噩梦!这说明我们选机构的时候真的需要注意问题细节,不能盲目跟风,还是选择正规放心一点的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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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~谁不是为了让自己更加自信美丽去尝试?但遇到这种坑蒙骗的例子让人特别痛心。建议大家在做任何项目之前都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了解相关风险和售后服务内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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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确实要引起重视啊,如果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,那“克丽缇娜”这种名称就变成了象征着骗局啊。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早介入调查处理,恢复正常的消费环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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