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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计划调整过程脊髓灰质炎异常反应

脊髓灰质炎(简称小儿麻痹症)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肠道传染病,感染者可出现肢体瘫痪,多数瘫痪病例会留下跛足等终身残疾,故俗称“小儿麻痹症”。

预防脊髓灰质炎,除了保持卫生习惯外,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。

抗击脊髓灰质炎疫情是一个不断调整、不断完善的过程,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,全国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规划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。

第一阶段:2016年5月1日前接种4剂tOPV(三价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),2个月、3个月、4个月、4岁时各1剂。

第二阶段: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倡议,我国于2016年5月停止使用tOPV,以不含二型脊髓灰质炎疫苗成分的bOPV(二价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)替代tOPV。同时,脊髓灰质炎疫苗首剂接种改为IPV(三价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),即2016年3月1日出生的儿童接种1剂IPV+3剂bOPV,2月龄时接种1剂IPV,3月龄、4月龄、4周岁各接种1剂bOPV。

第三阶段:我国第二次调整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,将第一剂和第二剂改为IPV。即2019年10月1日后出生的儿童,采取“2剂IPV+2剂bOPV”免疫策略,2月龄、3月龄各接种1剂IPV,4月龄、4周岁各接种1剂bOPV。这也是我国大部分省份的免疫程序。

疫苗脊髓灰质炎注射部位_脊髓灰质炎疫苗_脊髓灰质炎疫苗异常反应

2023年8月25日,世界卫生组织宣布脊髓灰质炎病毒传播风险仍然构成“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”。在全球最终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之前,只要其他国家和地区存在脊髓灰质炎病毒传播和流行,我国就将继续面临脊髓灰质炎病毒输入传播的风险。根据保持无脊髓灰质炎工作安排,国家和四川省决定开展本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加强接种。

本次免费加强免疫适用于出生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,仅接种过一剂IPV疫苗(包括含有IPV成分的联合疫苗)或无IPV疫苗接种史的儿童,并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加强免疫。

如之前未接种过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,则需接种两剂(间隔不少于28天);如之前仅接种过一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,则本次仅需接种一剂。其他疫苗接种间隔时间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接种计划及说明书(2021年版)》执行。

儿童一旦感染脊髓灰质炎病毒,所导致的瘫痪是不可逆的,将产生影响孩子一生的严重后果。及时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加强针,可以保护儿童免受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的威胁。

乐山市疾病控制中心